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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2023年最后一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即将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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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介绍

   1.面上资助: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2.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

   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8月1日

   博士后申报截止时间:8月31日

   设站单位审核截止时间:9月5日

   评审截止时间:11月上旬

   公示:11月中旬

   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申报条件补充提示

   ①“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

   ②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③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④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申报流程

   1.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特别提醒:

   ①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②军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3份纸质申请书,刻录光盘1张,报送设站单位。

   ③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2.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须严格核查申请人科研失信情况,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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