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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青海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
联系点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11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署安排,以及《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加快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省政府决定建立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一)县级司法局。海东市循化县司法局海西州格尔木市司法局海南州贵德县司法局海北州海晏县司法局玉树州治多县司法局果洛州久治县司法局黄南州同仁市司法局(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人民政府海北州门源县泉口镇人民政府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办事处海西州德令哈市河东街道办事处(三)研究机构。青海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四)企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青海五三六九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三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省乡村振兴协会青海省消费者协会青海省江苏商会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青海诚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职责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省人民政府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在基层确定的协助收集和反映立法工作有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立法机构深入基层直接了解群众意见的经常性平台。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和反馈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草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二)协助开展法律法规立法评估工作,收集和反馈法律法规施行中的意见建议;(三)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四)协助、组织、参与行政立法调研、论证和立法课题研究等活动;(五)参与行政立法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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