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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颇具房地产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建立的、只专 注于房地产诉讼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该团队主要处理借名买房,房屋权属争议。律师及团队代理了大量借名买房及房子的一些其他的案。
法律
张某要求张先生和吴女士协助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并将房屋交付于他,但是张先生和吴女士以儿子张某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予以拒绝,并表示将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之后,张某某将父母双方起诉到,要求他们依法履行赠与合同。房屋赠与协议不公正是否有效
律师答疑:
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与效力无关(除非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生效条件为)。但未经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