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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兰考县2023年招收医学院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的公告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23名。详情见《兰考县2023年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医学院校毕业生

    普通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特岗全科医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正在被立案调查审查的;

    5、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兰考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人像的方式。

    (1)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各1份;《兰考县2023年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素颜照,不得美容)。

    (2)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时需提供《兰考县2023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条件提交相关证件:a.符合特岗全科医生第1种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b.符合特岗全科医生第2种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全科医生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c.符合特岗全科医生第3种条件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审查后,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素颜照,不得美容)。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为乡镇(街道)卫生院招聘的本科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除外)。根据面试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低于1∶2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和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承担。

    (四)考察

    对确定为考核对象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因自动放弃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与要求

    聘用人员的经费补助、编制管理、福利待遇等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关精神执行。

    (一)为乡镇(街道)卫生院招聘的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对于招聘到乡镇(街道)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6年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后,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编制管理。在基层工作期间,享受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享受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对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公告由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2790083(县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371-26992781(县纪委监委)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1.兰考县2023年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需求表

    2.兰考县2023年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3.兰考县2023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兰考县2023年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及

    特岗全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河南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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